2015年6月深圳市达特照明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申报稿)声明,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公开转让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本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公开转让说明书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对本公司股票公开转让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本公司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
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根据《证券法》的规定,本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本公司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深圳市达特照明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申报稿)1-1-2重大事项提示,本公司在经营过程中,由于所处行业及自身特点的原因,特提醒投资者对公司以下重大事项予以关注:
一、经营性现金流量净额为负导致的经营风险
2013年度和2014年度,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2,645.58万元和-8,025.12万元。公司经营性现金净流量持续为负,主要是由公司业务的发展及行业特点决定。公司属于景观照明工程施工企业,在工程项目各环节需支付投标保证金、履约保函保证金、预付款保函保证金、工程周转金等款项;同时,随着公司所承接的工程项目规模的逐步扩大,工程结算周期也相应延长,使得公司需要先期垫付的资金额不断增加。
在业务结算收款时,公司则需要根据项目进度与客户或发包方进行分期结算、分期收款,先期垫付的各种款项短期内不能全部收回,从而影响了公司资金的流动性,导致近年来公司在业务快速发展的同时经营性活动现金净流量持续为负。
公司正处于发展时期,业务规模不断扩大,在这种营运模式之下,公司的业务规模扩展将在一定程度上依赖于资金的周转状况,目前公司主营业务产生现金的能力尚不能完全满足业务持续发展的需要。虽然公司的客户多为政府部门或其所属的基础设施投资建设主体,但如果客户不能按时结算或及时付款,将影响公司的资金周转及使用效率,从而影响公司经营业务的持续发展;同时,如果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持续为负数,也可能使公司面临一定的偿债风险。
二、市场竞争风险
景观照明工程行业前景广阔,在我国起步较晚,进入门槛相对较低,大多数企业规模偏小、研发与施工经验及技术储备不足,主要集中在小型的技术含量低的工程上,且竞争较为无序。同时,有能力进行大型城市景观照明工程施工的企业不多,竞争程度不高,工程利润率较高。未来可能会有其他企业通过内部研发或外购的方式取得核心技术进入该领域,加剧市场竞争程度,使景观照明工程领域的整体利润水平降低。
虽然公司拥有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壹级施工资质和照明工程专项设计深圳市达特照明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申报稿)1-1-3甲级资质,具有为客户提供设计、施工、产品研发生产一体的核心竞争优势与核心技术优势,具备了从事大型工程项目施工及跨区域经营的能力,也拥有一定的市场地位和市场影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