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的商业史上,吴长江势必要留下自己的印迹,不是因为成功,而是因为教训。
据媒体报道,12月21日,雷士照明原董事长吴长江因挪用资金罪、职务侵占罪,经惠州中院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14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50万元,责令退赔人民币370万元。吴长江助理陈严则以挪用资金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
吴长江是重庆铜梁人,1965年出生,如果按照此次获14年的刑期计算,到刑满出狱,那时吴长江已经65岁。
对一个企业家而言,这意味着人生黄金时间已过,一生是否还有翻盘机会?
回顾吴长江的创业历史,令人嘘唏不已,他是中国民企历史上唯一一个被三次驱逐的创始人,创造了中国商业史上的奇迹。
1998年吴长江创办了惠州雷士照明有限公司,梦想把雷士照明打造成为一家世界级照明用具企业和品牌,由于性情豪放,颇具山城袍哥义气,被媒体称之为草莽英雄。
在他把雷士照明做到中国第一的过程中,从2005年到2014年,短短9年,他三次被资本驱逐出自己创建的公司。
第一次是被两位创始合伙人逼宫驱逐,第二次是被投资方赛富亚洲阎焱逼宫驱逐。
第二次被阎焱逼宫亦是中国商业史上一次标志性事件,引发舆论大争论。更是招来京东刘强东的助阵,与资本方代表阎焱互撕,还写下一封炮轰资本的公开信。
尽管前两次驱逐中,都夹杂着理不清的股权份争与道德指责,但最终吴长江依靠渠道商和供应商的支持,还是踉踉跄跄的闯过来。
在最困难的时候,近乎偏执的他,从来没想过有朝一日会失去他一手创办的企业。
2014年8月8日,吴长江被雷士照明董事会罢免CEO职务,2014年8月29日,雷士照明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占投票股东所有持股数95.84%均赞成罢免吴长江董事及董事会下属委员会的所有职务,第三次驱逐使得吴长江从此彻底从雷士出局。
2014年9月,吴长江在微博上这样总结雷士照明控制权争夺战:这些天我一直在反省自己,造成今天的现状,我要负80%的责任。
随后,无论吴长江如何抗争,兵败如山倒!
2015年1月5日,吴长江因涉嫌挪用资金罪,于2015年1月4日下午正式被广东省惠州市公安局移送至惠州市人民检察院提请批准逮捕。
2016年12月21日,吴长江因挪用资金罪、职务侵占罪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14年,并处没收财产50万元,并责令其退赔370万元给被害单位重庆雷士照明有限公司。
如今将身陷囹圄,他的经历能给众多创业者和企业家带来什么教训呢?
除了自身管理和经营问题外,企业创始人未处理好与资本的复杂关系是一个重教训。
吴长江曾经反省,之所以被三次逼宫驱逐,本质上是因为自己的“出发点”就是错的,过于理想主义,从而导致一步错、步步错。
曾几何时,自信满满的吴长江一直认为,创始人没必要绝对控制公司,否则就是对企业的不负责。
“绝对控制的话,当你做决定的时候谁也不敢反对你,谁都不敢提出反对意见,这个时候你可能一拍脑袋的一个决策,就会导致公司损失,甚至具有毁灭性,所以我开始设计股权比例时就没让自己绝对控股,否则最早创业时我完全可以拿51%甚至更多的股份,那就不会出现今天这种状况了。”
回想起当年的慷慨陈词,现在,他是不是觉得有更多的东西需要反思和总结?